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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4月8日晚,太和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过程中,发现一车辆辽G6X***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执勤点附近时把车停下了。于是民警上前查看并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经检测,驾驶人王某某的酒精含量为28mg/100ml。当民警询问其驾驶证情况时,王某某一口咬定自己有驾驶证,但对具体情况说不清楚。
在民警将其带到大队进一步核查中发现,他并未取得驾驶证。而王某某谎称自己是在1997年考的驾驶证,根据推断,当时的他才15岁,不可能取得驾驶证,明显是在说谎。
最终,太和交警对其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5日,罚款4000元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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